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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2020-03-07 17:07:00来源:疾病预防控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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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组建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等多学科专业人员队伍,依照统一的工作原则,为受疫情影响的群众提供专业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和社会影响。通知提出要将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统筹安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是面向各类重点人群提供服务,包括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离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康复出院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医务、公安、交通、基层社区等工作人员),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和因公殉职者家属、病亡者家属。二是在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服务,包括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根据三类场所的不同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三是发挥各专业优势,提供协同服务,要求受疫情影响地区的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与对口支援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成服务队,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向重点人群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救助和精神医学干预等心理援助服务,以及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情绪辅导、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