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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专业人才心理健康指导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启动

2023-03-01 10:26:00来源:中国心理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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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行业竞争加剧,群众精神压力和内心冲突越来越多,出现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给与帮助。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我国有14亿人口,有近20%的人可能会出现或重或轻的心理问题,其中包括:人际关系障碍、婚姻家庭矛盾、亲子关系紧张、情绪调节失衡、焦虑抑郁群体增大、失眠多梦、记忆力下降、学习动力不足、社会适应性下降等问题现实情况下,给这20%的人口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人员却非常少。

2016年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宏观指导性意见。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并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四大体系”之一。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21年底,覆盖我国所有省份的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正式收官,下一步将把试点经验向其他城市推广,在全国普遍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过3年试点工作的推动,试点城市基层80%的社区都建立了心理咨询室,但专业人员却严重不足。20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在国家卫健委的主导下全面开展工作,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必然要求多方位发展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对社会从业人员开展心理服务理论和技能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项目宗旨】

 

为弥补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短板,《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了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健委人才中心”)和国家开放大学医教协同、体系联动,积极探索“卫生+教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社会从业人员在校学生共同开展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打造素质高、实用性强的心理健康服务业人才队伍,为实现健康中国提供人才支撑。这是继2017年人社部停考心理咨询师后唯一由“双国字头”单位开展的心理健康指导职业技能培训。

【项目详情】

培训方向  心理健康指导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含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测量技能、心理健康指导技术等。

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专业工作人员。

②政府机关、司法、公安、团委、妇联、残联、学校等从事社会心理矫正、关系调解、心理咨询婚姻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③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心理健康关怀中心、青少年服务机构、托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

高校及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和工作人员,在校大学生等。

⑤其他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指导、婚姻家庭咨询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工作的各界人士。

培训目标:通过本项目培训,促进参培人员心理健康指导能力素养提升,能够在各级社会心理服务系统从事相关工作,能够鉴别不同程度心理健康问题,对常规心理委托,能通过掌握理论和技能进行有效指导,对问题严重者,能指导服务对象入院就医,及时治疗。

培训费用全国统一价格3680元。(含课程网课学习费、全国统一考试费、实训基地技能鉴定费、报名费等

证书颁发考核合格后,由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颁发“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在双方官方网站上提供免费查询。证书成果可存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可实现不同类型成果转换,可作为社会心理服务系统和卫生健康领域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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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全国每年5月、8月、11月三次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学习考核流程:

报名阶段学员信息采集→缴费→报名成功(国家开放大学提供学习账号) 

学习阶段 线上学习→线下学习(实训基地)→过程与效果评估→通过评估。

考核阶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开发大学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颁发心理健康指导职业技能证书。

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

2取得中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医药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中职(同等学力)及以上院校在校生。

(二)报名材料

1在校学生

(1)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实训基地领取)。

(2)身份证正反面、在校就读证明(学历/学籍证明、学生证、在读证明其中之一)扫描件。

(3)近期两寸蓝底电子照片(大于30KB)。

2社会从业人员

(1)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实训基地领取)。

(2)身份证正反面、工作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扫描件。(3)近期两寸蓝底电子照片(大于30KB)。

 

报名地址:各省市实训基地(系统不接受个人报名,请联系各地实训基地负责人)

全国招生违规监督电话:010-53360139

业务合作联系:许老师:13838546306